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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尿病人修脚后脚趾破损病情恶化死亡 浴池被判赔偿12万余元
作者:朋朋修脚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04

身患糖尿病的王先生请浴池的修脚师傅到家中修脚,之后脚趾破裂出血,伤口无法愈合,继而引发脚趾溃烂,在经过截肢后仍没有阻止病情发展,最终医治无效去世。王先生的家人将浴池告上法院索要赔偿。记者日前获悉,北京市西城法院认定浴池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,承担10%赔偿责任,赔偿王先生家属共计12万余元。

王先生患有严重的糖尿病,一旦身体出现伤口就不易愈合。因为疾病的原因,一只左脚已经截肢。一天,王先生的妻子约浴池的修脚师傅上门给王先生修脚,夫妻俩再三嘱咐修脚师傅要多加小心。没承想,修完脚第二天,王先生右脚的大拇指就出现破裂,还有血渗出,此后半年多,伤口始终没有愈合,甚至引发脚趾溃烂。为了遏制病情,王先生不得不两次接受了截肢手术,但仍未好转。最终因呼吸衰竭、尿毒症等,经救治无效去世。

王先生的家属认为,是浴池修脚师傅的修脚行为,直接引发王先生的病情,进而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导致王先生死亡。家属向浴池索赔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万余元。

被告浴池认为,修脚师傅严格遵照王先生夫妇的嘱咐和要求,细致小心,适当且合理地提供了修脚服务。修脚过程中,王先生的脚上未出现任何的破裂,修脚次日才出现破裂。家属没有证据证明修脚行为与王先生脚趾破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因此,浴池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。

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浴池派修脚师傅前往王先生家为其提供修脚服务,修脚师傅已知王先生是糖尿病人,且左脚已经截肢。因此,在给王先生提供修脚服务时应负有异于常人更高、更谨慎的注意义务。虽然在修脚当日,王先生的右脚未出现破损、出血等情况,但修脚次日王先生右脚大拇指即出现破损、渗液的情况。根据王先生病情的发展情况,可以认定因被告的修脚行为导致王先生的病情进一步恶化。王先生的死亡应与被告的修脚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性。被告在为王先生提供修脚服务过程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,负有过错。

同时,法院也指出,王先生自身患有多种疾病,在修脚后11个月死亡,与其自身疾病也有很大关系。因此,法院综合考虑王先生自身疾病复杂等情节,结合被告浴池的过错程度,酌情确定浴池对王先生的死亡后果承担轻微责任,按照10%的比例,赔偿王先生家属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12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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